问题:
我的2019年3月申请,2020年一月批准,发放证书,我(个体户)新店能不能用,我的申请是37069396用时怎么给别人用?
回答:
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许可备案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问答日期:
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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