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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健之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第1781785号第25类TOYODAHIDEMI丰田秀美注册商标,2
时间:2023-04-07    访问量:0

问题:

广东健之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第1781785号第25类TOYODAHIDEMI丰田秀美注册商标,2019年7月31日哲昕上海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对我们公司该商标提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我们公司自接到商标局下发的补充证据通知书之后提供了使用证据,2020年4月24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的撤销申请的决定,驳回哲昕上海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的撤销申请,第1781785号第25号TOYODAHIDEMI丰田秀美注册商标不予撤销。现在通过查询我们公司该商标流程发现,对方于2020年5月26日做了撤销注册商标复审,至今我们公司和其代理机构未收到相应的补充证据通知书,请帮忙查一下补充证据受理通知书是否有发文?请问我们公司目前需要做什么应对?

回答:

该平台无法查询撤销复审发文情况,您可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0进行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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