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请问商标许可备案,是否有规定是由许可人或被许可人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坐标成都,请问成都或西南是否有城市可以当面接收备案材料?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 成都商标受理窗口: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政务服务中心
问答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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