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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公司递交的第42107953号复审,为公司申请,收到的缴费通知书申请为个人(李先国),请问
时间:2023-04-06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递交的第42107953号复审,为公司申请,收到的缴费通知书申请为个人(李先国),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您提交的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名称为“李先国”,请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0进行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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