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请问一下我如果用44类里面的饮食营养指导来在网上做定制食谱服务,并且会涉及在互联网宣传,这种
时间:2023-04-06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想请问一下我如果用44类里面的饮食营养指导来在网上做定制食谱服务,并且会涉及在互联网宣传,这种情况下我没有35类可以吗?会侵35类的权吗?感谢回答!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问答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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