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
我们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提交了第40150944号的转让申请,于2020年7月16日收到商标局下发的补正通知。通知上说:我方申请书中受让人中文地址填写不规范,请根据三十八条申请更正。
但是我方发现转让申请的相关文件中受让人的委托书和执照翻译上,受让人的中文地址均不规范。请问我们需要一并提交上更改后的委托书原件和受让人执照翻译吗?
回答:
按补正通知书要求提交填写正确的申请书即可。
问答日期: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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