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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协会于2019年5月30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的地理证明商标第38542507号商标,在2019年12月
时间:2023-04-05    访问量:0

问题:

我协会于2019年5月30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的地理证明商标第38542507号商标,在2019年12月26日收到了商标局发出的审查意见,2020年1月7日我们担心准备材料时间不够故向商标局提出暂缓审理该商标请求。2020年1月14日前往商标局大厅递交了相关补充文件。但是2020年7月30日收到商标局发出的驳回通知书,发现我们在2020年1月14日递交的相关补正文件竟然未转交至相关审查人员,导致该商标被驳回,所以请商标局协调是否能收回该驳回通知书继续进行审理该商标,以避免给我协会造成损失,盼复,感谢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问答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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