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工作者您好!第25102824商标是我们公司注册商标,被注册号:37078183公司申请无效,但是商标局维持了我们公司第25102824商标注册,注册号:37078183商标复审不成功。我们公司再次申请注册44类,注册号: 41573737,请问:对方第37078183已经在5月份复审失败了,为什么我们公司第41573737商标在8月份还会被驳回?之前我们已经注册成功了第25102824商标,(汤桥温泉洗浴)那么我们公司注册第41573737商标(汤桥温泉)就没有近似商标,就算有近似也是近似我们自己公司的商标,我们没有搞明白为什么会驳回第41573737商标,前几天留言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复,只能再次留言到商标工作者您这里了,感谢!麻烦了!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41573737与25102824商标图样有变化。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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