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一标多类的申请,商标局只发了一个注册证书,一个注册号,现在要转让其中的个别类别,商标局要求全部转让,受让方不需要其他类别,这样明显不合理,建议商标局对一标多类商标转让问题作出修改,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
回答:
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问答日期: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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