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了商标局发出的第45228840号商标LEQUEIOS的驳回通知书,理由是该标志使用在第3类和
时间:2023-04-03 访问量:0
问题:
最近收到了商标局发出的第45228840号商标LEQUEIOS的驳回通知书,理由是该标志使用在第3类和第35类的商品服务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但通过查阅过字典和互联网,申请商标为无含义的臆造词,也并未触及社会敏感类词汇,因此不清楚不良影响的具体是什么,申请人希望审查员明示不良影响的具体内容,以便申请人相应的申请救济。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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