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商标工作者及各位商标从业者您好我是江西省鹰潭市人,是开蛋糕店的个体工商户关于福建摩尼卡品牌运营管理有
时间:2023-04-03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商标工作者及各位商标从业者您好 我是江西省鹰潭市人,是开蛋糕店的个体工商户 关于福建摩尼卡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摩尼卡》商标的我提出异议,我和我的老乡们在2008年之前就在使用摩尼卡字样在商店门头,产品包装盒,包装袋等,现在福建摩尼卡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我们在《摩尼卡》字样上侵权,现在全国我们已有几十家被他起诉,全国各地陆陆续续还有接到起诉通知书的,他是在2012年才开始注册的,我们认为他是在恶意抢注及起诉我们,而且起诉赔偿金额在30万到80万元不等,我们几年也赚不到这么多钱,像我们这样的小店在全国各地有几百上千家,请求商标局商标工作者和各位商标从业者给我和我的老乡们对(摩尼卡)商标的异议作出裁决。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国家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问答日期: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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