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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摩尼卡品牌运营公司,存在恶意抢注商标,以谋利为目的起诉我们100多家蛋糕店。期间他们对摩尼卡没有
时间:2023-04-03    访问量:0

问题:

福建摩尼卡品牌运营公司,存在恶意抢注商标,以谋利为目的起诉我们100多家蛋糕店。期间他们对摩尼卡没有任何使用也没有实体门店。我们无缘无故收到法院传票实属很冤,可以调查,望撤销对福建摩尼卡品牌运营公司的使用。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国家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问答日期: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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