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各位商标从业者您好,我是来自江西鹰潭的农民,现是一名个体户蛋糕店经营者,店名称摩尼卡,现向商标局反映如
时间:2023-04-03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各位商标从业者您好,我是来自江西鹰潭的农民,现是一名个体户蛋糕店经营者,店名称摩尼卡,现向商标局反映如下问题,我们整个鹰潭市的亲戚老乡,在2008年就经营着摩尼卡蛋糕店,经营至今在全国各地以有几百家之多,现被福建摩尼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利用空壳公司,无任何明星店,无任何产品,以2012年开始注册,期间以局部地区商标授权,转让等方式为由,恶意运行商标,现在我们整个摩尼卡蛋糕店商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商标法,商标侵权,以30至80万的高额费用恶意将我们告上法庭,赔偿其子虚乌有的经济损失,现我们整个摩尼卡商户,以我们使用在先他恶意抢注在后,向摩尼卡商标提出异议。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国家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问答日期:
20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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