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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在2020年1月15号10点的时候向商标局缴纳对商标号38370116的异议费用,并且和异议
时间:2023-04-02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本人在2020年1月15号10点的时候向商标局缴纳对商标号38370116的异议费用,并且和异议的材料还有汇款凭证一起邮寄到商标局的,但是再8月10号左右收到因为没有缴费不予受理,我想知道怎么处理呢?我银行账上也没有收到这笔退款,打给商标局电话询问,商标局人员很不耐烦,说的处理方式我也不懂,想问一下您这边我应该怎么处理!

回答:

2019年12月30日之后提交的商标申请,商标申请当事人和代理机构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缴费,无需汇款。已汇至国家商标局的费用,除用于缴纳适用调整前规则执行的商标申请缴费外,可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退款。写明银行账号、开户行、联系电话,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商标局财务收。工作人员将查证处理。

问答日期:

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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