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麻烦问一下,2016年9月和10月,公司提交的申请已在预付款账户中被扣除官费,但不知是什么原因,一直没有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的16年9月和10月这两个月的相应的规费发票,故想询问一下,对此没有收到规费发票的,可否有其他方法,例如申请重新开具或后补呢?类似这样的申请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材料?感谢您。
回答:
请提交情况说明,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商标局财务。仅可以打印复印件。
问答日期: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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