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您好,自2020年1月以来,我们公司仍有收到商标局邮寄的纸质发票,发票金额77058元,在新的缴费制度实
时间:2023-04-01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自2020年1月以来,我们公司仍有收到商标局邮寄的纸质发票,发票金额77058元,在新的缴费制度实行前,纸质发票和账单能对应,但是现在账单中找不到这样的金额,请问:目前纸质发票的明细应该如何核对,从何下载?

回答:

自2019年12月30日之后提交的商标申请,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规定,商标票据统一调整为全国财政电子票据,财政电子票据可以入账报销。各单位接收票据后,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确保入账票据真实可靠,防止票据重复入账报销。

问答日期:

2020-08-21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