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专业的审查老师,您好:1、同一申请人的37343952号是注册商标,2、完全相同的436
时间:2023-03-31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审查老师,您好: 1、同一申请人的37343952号是注册商标, 2、完全相同的43607593号商标2020年08月21日却收到驳回通知书, 引证商标跟我们冲突的商品商标局2020年02月06日已经发布撤销公告。 也即驳回理由实质不存在。 请帮核实下是否属于商标局审查失误,若属于商标局的失误可否请求商标局撤回驳回通知书重新审查?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引证商标暂未撤销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8-26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