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收到电话说说我们的PROSINO商标(注册号:15746537),被人以连续三年未使用
时间:2023-03-30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 今天收到电话说说我们的PROSINO商标(注册号:15746537),被人以连续三年未使用要求撤销商标。但事实上我们一直在使用该商标。请问, 1. 撤销是可以随便提起的吗?对方有什么证据? 2. 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事情我们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代理说一般是收到平信。现在有多少人还在每天查收平信?平信各个环节丢失的概率很高,根本无法保证商标持有人收到通知。为什么不电话或邮件?商标如此重要,但商标局的做法却如此草率,我们感到很无力。 请商标从业者能够切实从实际出发,改变这种上世纪的沟通做法,切实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正当权益。如果可能的话,请将平信内容发到上面邮箱. 宁波倍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回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2、现在我局所有通知发文均以挂号信的形式送达,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问答日期: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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