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方客户申请的第11995203号商标经历了部分驳回(未分割)、驳回复审(全部输)、一审、二
时间:2023-03-29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好!我方客户申请的第11995203号商标经历了部分驳回(未分割)、驳回复审(全部输)、一审、二审四个阶段,最终在二审阶段获得有利判决。因引证商标已全部无效,二审法院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但,在二审期间,我方收到了商标局下发的一张该商标的注册证,核准使用商品只有最初未被驳回的那一项,该注册证明显是不应当下发的。我们理解的是商标局后续会在重裁裁定作出后,重新下发正确的注册证;那么此前我方收到的那张有问题的注册证需要邮寄回去吗?还请老师帮忙解答,感谢!
回答:
您询问的商标现在在评审流程。您可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0进行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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