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近日收到32019500号云水肴云之南商标准予注册决定,商标局认为35类的云水肴云之南商标与云
时间:2023-03-28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近日收到32019500号云水肴云之南商标准予注册决定,商标局认为35类的云水肴云之南商标与云海肴不近似、不混淆,进而准予注册。但在二年前,商标局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认为16644742号云水肴云之南与云海肴近似,不予注册。这二案前后矛盾,相差悬殊,显然属于同案不同判。而且32019500号云水肴云之南商标准予注册决定第一次下发时还存在明显的错误,但结果与这次重新作出的一样.。。。
回答:
对于国家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请及时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委一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评审案件进行裁定;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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