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你好!请问:申请注册号:8178284的商标MIRO,于2018年07月13日被申请撤销连续三年
时间:2023-03-28 访问量:0
问题:
同志您好!请问:申请注册号:8178284的商标MIRO,于2018年07月13日被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我代理的商标所有人罗勇查到相关公告后于2018年12月委托我单位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向商标局提供了相关在使用商标的证据,但后来一直没收到后续相关的文书。现在商标状态那里查到商标局2019年04月20日发了继续有效通知,但作为委托人一直没收到相关发文,请问是通过何种形式送达的呢?为什么没送到委托人地址呢? 另外2020年04月28日又有人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这个发文罗勇也没收到,请问是否需要再提供证据呢?我已留邮箱,可否将相关的文书送达到邮箱呢?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关于商标继续有效的决定,我局于4月19日分别以挂号信形式邮寄给申请人“罗勇”和代理公司“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2020-4-28日提交的撤三申请,关于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已经分别发送给申请人和原代理机构,现在有退信,可来大厅领取退信。
问答日期:
20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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