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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45931883的商标申请于2020年9月14日被驳回,驳回理由是缺乏显著特征,请问具体缺显原
时间:2023-03-26    访问量:0

问题:

申请号45931883的商标申请于2020年9月14日被驳回,驳回理由是缺乏显著特征,请问具体缺显原因是什么?请告知,感谢。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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