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工作者您好,我是某代理所的业务员,我一事不明白,为什么官方驳回发文再9月份,我们的客户能再8月份就收到电话的提醒和拉业务。而且那边信息还很准。据了解,我们提交商标唯一留客户的电话处再委托书。难道这些不是商标局自己查看?我相信不止我一个人遇到这样的问题,刚刚看了留言板,就搜索泄露两字就很多相同的问题出现。我觉得这个问题值得关注。
回答:
请将相关证据材料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问答日期: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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