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程序中,商标权人提供使用证据后,假设本案进入复审,商标权人是否可以要求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不发送给撤销申请人质证?
回答:
评审问题您可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0进行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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