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通过商标网上申请,被部分驳回, 如本公司自愿放弃驳回部分的专用权,保留初步审定部分,还需要补正或者分割申请?怎么申请?
回答:
可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分割申请,直接将分割申请邮寄到国家商标局,收文科收,我局收到分割申请后,将商标分成两个,其中一个在原注册号后加A,进入下一流程;若没有提分割申请,通过部分将等待复审流程结束后再进行初审公告。
问答日期: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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