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号为41594157,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请问现在可以申请复议吗?需要什么材料?
回答:
异议申请不予受理,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材料您可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0进行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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