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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是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我方此前代理的一批商标新申请,【商标号46668508
时间:2023-03-24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是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我方此前代理的一批商标新申请,【商标号46668508,46677932,46670167,46642479,46682290,46648602,46653338,46667176,46658039,46680903,46667148,46667155,46658778,46682321,46664009】由于网申提交时未上传共同申请人的委托书,被商标局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之后我们就此提出行政复议,现已收到国家知产局下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撤销商标局的不予受理决定。因此,请问商标局后续是否会通过网申系统,针对前述15件商标下发补正通知,要求补充提交共有人的委托书?还是会直接下发缴费通知,通知申请人缴费?

回答:

未查到有补正通知,您可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0进行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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