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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有关问题询问
时间:2023-03-23    访问量:0

问题:

本人是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居民。黄山区是太平猴魁的原产地,太平猴魁已被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注册证明商标。本人拟从事太平猴魁的网上销售,帮助家乡茶农销售茶叶。对太平猴魁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进行了询问和研究,得知如使用“太平猴魁”地理标志名称进行销售,该应当确保茶叶达到《太平猴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假冒产品”,承担“假一赔三”的风险。如申请使用“太平猴魁”证明商标,相对容易,只需茶叶协会许可即可。本人现在担心的是,如使用“太平猴魁”证明商标,所销售的茶叶是否也要达到《太平猴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为预防法律风险,恳请商标局给予释明为盼!

回答:

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产品品质应符合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中对产品特定品质的要求。

问答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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