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已注销企业办理商标转让
时间:2023-03-23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是苏州的企业,企业已经注销,但是没有清算报告(注销过程中并没有要求提供清算报告),有注销登记通知书和清税证明,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办理商标转让吗?该怎么办理?

回答:

1.全体投资人承诺书;2.全体投资人同意转让声明;3.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公司办理简易注销因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也无债权债务关系,所以简易注销不要求企业提供清算报告等文件,有权处分商标的是投资人,所以只需提供如上文件。需要说明的是,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包含以下内容:1.全体投资人证明在清算过程中没有处分过您询问的商标,您询问的商标权确属清算遗漏资产,并愿意为此保证承担连带责任;2.证明全部投资人同意您询问的商标的转让。其他常规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栏目查询。

问答日期:

2020-10-30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