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共两个问题:问题一、需驳回复审商标日期是自收到通知书日起15天内,是否电子通知书是按照通知书上的日期起30天内提交答辩复审就可以了。 问题二、网上提交驳回复审后还需要邮寄纸质资料至商标局吗。
回答:
评审问题您可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0进行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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