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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地址有误不应该受理
时间:2023-03-21    访问量:0

问题:

2020年10月30日,我们公司代理提交“50882182”商标,委托书地址有误(身份证地址是“山东省禹城市房寺镇司庄村125号”,委托书地址误把“山东省”写成“山西省”),申请人认为应该会不予受理,于是重新付款提交了一次商标。但是2020年11月17日收到了50882182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恳请商标局重新下发50882182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以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问答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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