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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商标局在寄给商标代理机构的信件中注明联系电话
时间:2023-03-20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老师,您好!我们是上海银泰佳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由于特别原因,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地址跟实际营业地址不一致,而且近一两年内不方便办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变更登记。问题是商标局默认所有发出的信件必须寄往代理机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地址,更加让我们困扰的是商标局寄出的信件一律不写明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这就使得快递员无法与我们取得联系,信件只能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退回商标局。如您所知,商标局寄出的信件往往涉及商标权利人的权力行使期限,非常重要。这种模糊操作极易给权利人的正常权利行使带来困难。我们理解商标局寄出的信件不注明联系电话可能是担心代理机构信息泄露。但是,在存在上述特殊情形、且经代理机构自我请求明确同意注明联系电话的情况下,在信件信封上注明联系电话是合情合理的。故此,恳请商标局在寄给我代理机构的信件中注明联系电话(即备案信息中所留电话)。非常感谢您的宝贵时间。期待您的回复和帮助。祝好。

回答:

由于涉及隐私,现在我局寄出的挂号信一律不留联系电话,建议变更营业执照地址。

问答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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