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一标多类的商标在某一类被无效后,剩余的有效类别会重新制证吗?如果会的话,那为什么我们的第16784235号“牡丹夫人”为什么一直没有重新制证,而且当时被无效的也是第33类,剩余的3个类别是有效的,为什么在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里却显示整个商标都是无效的?
回答:
评审问题您可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0进行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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