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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54754号商标驳回文件有明显错误
时间:2023-03-20    访问量:0

问题:

引证商标和申请商标并没有任何产品上交叉。 一是申请商标并没有选“.赞珠,念珠”这两个交叉检索产品项目,二是第18421350号引证商标“念珠”交叉产品项目上已经驳回。 所以两个商标无任何产品项目交叉。烦请核实回复,如确实有误,请收回驳回文件。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问答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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