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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得不到解决
时间:2023-03-19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在7月份在某商标申请平台上同日提交相同名称和类别项目的商标转让和新申请,因平台未及时提交转让而造成新申请的商标被驳回,和商标申请平台交涉未果,遂向商标局电话(010-63218500)联系询问有哪些补偿措施和投诉商标申请平台的通道。得到回复“我们不是执法单位无法帮助到您,建议您想相关单位投诉。”、“建议您打110报警,这是欺骗您的行为,可以说诈骗您。”通话时间10:04,通话时长3分36秒。我想问一下,商标局就这吗不专业吗?对于权力的渴望就这么大吗?最重要一点,商标局2021年有招聘计划吗?这样的人才储备我觉得我可以应聘上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与代理机构之间的矛盾,建议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涉嫌诈骗,可考虑司法途径解决。

问答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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