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官费发票相关问题
时间:2023-03-18 访问量:0
问题:
在商标局注册商标的注册官费,商标局开具的是增值税普票吗?如果是通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商标局给代理机构开具的中央行政非税收据,所以不能抵税,代理机构会就此部分给申请人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吗?有相关政策说明吗?若有可否提供。若没有请解释为什么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感谢
回答:
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当事人和代理机构缴纳商标费用,统一开具电子票据。根据财政部文件《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可以入账报销。各单位接收票据后,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确保票据真实有效,防止票据重复入账报销。 当事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当事人;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
问答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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