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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故被驳回
时间:2023-03-18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从业者好:一、我申请的35类商标“44994888啤啤屋”商标被驳回了,理由是与“33596767啤啤鸡排”在类似服务项上近似。二、我这个商标的屋与鸡排具有明显字面上(屋与鸡排)及实际使用上的区别,我这个产品商标已经注册使用近两年有余。三、我检索其他商标如:35981292啤啤城、20775992啤啤卤、40908954啤啤狗、42843458啤啤卢、37465526啤啤鸭等等,很多都已成功注册商标。如果说近似,这些商标也更为近似。四、贵官网发布的6月28日起,商标驳回复审网上申请功能正式上线运行,没找到入口,不知如何申诉?以上烦请商标从业者回复,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评审问题您可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0进行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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