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号47785934(有所梦)提起异议,拟投诉恶意抢注。
时间:2023-03-18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方是永春县吉香炉意香业有限公司,现对公布中的申请号47765934,商标:有所梦,提出异议。我们公司于2019年5月开发出香品,白天使用,有助醒脑提神的香品取名(有所思),晚上使用,有助安神助眠的香品取名(有所梦),并于2020年3月注册通过了(有所思)商标,有所思与有所梦二加一产品礼盒于2019年7月就已公布在公司的公众号上,并在2020年10月获得了永春县农产品创意大赛优秀奖。现(有所梦)商标于2020年7月被冯某某注册,虽然地址是广东黄江,疑其人是永春人,拟投诉恶意抢注。以上所诉真实,请商标从业者关注,我方可随时提供图片,公众号链接,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问答日期:
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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