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纯顺)32类 商标异议,同名,同类商标,审核存在异议!!!请相关审核人员予以纠正!!!本公司:湖北万得利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向商标局提交了32类(纯顺)商标,申请注册号:44393302,初审公告期号 1709 注册公告期号 1721 ,初审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27日 。淄博久灸养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04日申请向商标局提交,同类,且与本公司同名的商标,(纯顺)申请/注册号 45183336 ,初审公告期号 1722 ,请商标局商标从业者对淄博久灸养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纯顺)违规商标予以驳回!及时纠正相关错误,感谢!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上述两件商标初审公告的商品并不判定近似,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问答日期:
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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