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95679号芯奥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相关问题
时间:2023-03-16 访问量:0
问题:
第6995679芯奥商标还提供过淘宝网相关销售截图,为什么使用证据被视为无效呢?撤销三年未使用是否可以网上提交?
回答:
以审查结果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 对国家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暂时无法网上提交,预计年底开通。
问答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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