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收到“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上面提示要求:“通过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上传商标使用证据材料,我局不接受以纸质方式提交的上述文件材料;---未按上述要求回文的,我局将视为申请人未提交使用商标证据材料”。请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上传证据的端口在哪里?
回答:
登陆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答辩管理中,提交答辩材料。如仍有疑问,请打电话到网上申请技术询问服务010-63218500-3-1-0人工沟通解决。
问答日期: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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