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某商标显示2019年1月15日被提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后流程显示“继续有效通知发文”,商标不予撤销。请问对该商标什么时候可以再次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现在可以提出了吗,还是等2022年1月15日后满三年再提。
回答:
可以提交,没有时间限制 。
问答日期: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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