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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蒂霏商标注册被驳回
时间:2023-03-15    访问量:0

问题:

关于我们公司注册了“欧蒂霏“和”CODIFIER”,申请号为47924410被驳回,   说是 该商标与义乌市丹顶鹤日用品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6492037号“翔凤”商标近似。(见第1240/1252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4574053号“GUOZHEN”商标近似。(见第1126/1138期《商标公告》)我就想问一句,要说相似,那两个图案说与我的图案相似,这是不是说明那两个商标也存在相似性,举个例子,宾利与奇瑞瑞麒的车标,不知道你们的审核工作人员去看了没有,那个才叫相似的辣眼睛,还是同样一个类目的,那为什么他们的又通过注册。这扯淡扯的太远了吧!再说了,连人都有差不多长的像的,难道后面长的像前面那个人,后面这个人就不用活了吗?自杀还是监管人口普查部门枪毙了他们再说了,我的图案根本与他们相差十万八千里,没有理由驳回,你们商标局审核人员是凭心情审核的吗?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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