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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人抢注商标问题
时间:2023-03-15    访问量:0

问题:

我自己原创的LOGO图片,未申请著作版权登记,2017年—2020年3月,陆续申请注册了4个大类的商标,且用于电商经营,真实经营的;现发现他人2020年12月用我原创的LOGO申请了25类商标的注册,目前处于公告期。具注册代理机构处得知,我无法提出异议,因为我没有申请著作版权,另外,异议还要我出2500元。我觉得这很不合理,别人复制我的作品注册,我还得花钱去异议,这对于一般个体户和小型企业来说,维护成本很高。问题1:我目前这个情况,能否提出异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问题2:个人是否可以提出异议以及后续维护自己的商标?

回答: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详细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办理商标异议申请栏目查询。

问答日期:

20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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