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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工作
时间:2023-03-15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2003年6月注册的商标,已续展一次,到期期限为2023年6月,现在需要提前提交续展材料排队等待审批么?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问答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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