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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 拒绝形式审查
时间:2023-03-14    访问量:0

问题:

6441717商标注册到期未续展,经查注册人为香港企业,在商标获得注册后,改企业当年即已经解散,商标不曾有过使用。改商标实际与我们公司在先域名主体相同,系我们公司英文名称。            我们公司在等待10年后提交了改商标的新注册,申请号为49844049,恳请商标局审查时,不要以过期无效不满1年的商标为理由引证,不然我们公司又得多做一次无意义的复审,浪费大家时间。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49844049正在实审中,建议可以提交暂缓申请,写明事实理由邮寄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收。

问答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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