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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40921020/40914108两商标“协商发文”
时间:2023-03-14    访问量:0

问题:

我所理申请商标玛奇朵味(40921020/40914108)与青岛郭氏投资集团申请玛奇朵味(40902025)属同日递交申请,收到商标局“补证明发文”,我所积极进行“补正明文件的准备,提供大量证明文件及证据照片”,遗憾的是,审核员不予认可,并发出商标局的“协商发文”,我所客户决定不予对方“青岛郭氏投资集团”协商。目前我方商标(40921020/40914108)官方网站显示“协商发文”结束期限2020年8月13日至今再无音信,请老师给与解答一下,何时会有结果?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以上两件商标正在协商实审中,请您耐心等待通知发文。

问答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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