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2354405号商标,不予受理事宜
时间:2023-03-14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老师:您好!关于第52354405号商标,不予受理事宜,前面在留言系统的询问,商标局老师的回复是“已跟相关部门核实,“橒”为繁体字。”。我们不理解的是,该申请人的名字中的“橒”字不管是通过百度查询, 还是字典查询,并没有确切说明其是繁体字,且她的所有证件中的名字中就是这个字,且该申请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申请人名称中,也都是这个字。如果将名字中的“橒”修改为简体字“枟”,那么会出现跟之前商标申请人姓名不一致的情况,且和申请人证件上的姓名也不一致。这种为申请人将名字改成简体,和证件及其他之前的商标申请人名义都不一致了,这种情况,应该要怎么处理?
回答:
再次跟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书要填写简体字,不存在不一致情况,之前申请的可办理更正申请。
问答日期: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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