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注册商标驳回了,收到驳回通知的一周,引证的商标也被撤销成功了,还需要再花钱去做商标复审吗?这样的话浪费时间,又花费一次费用,该怎么处理?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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