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商标网首页的“常见问题解答”中关于“商标电子送达常见问题解答”的第6项“用户如何知晓接收电子商标文件”的最后有这样的描述“非工作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暂不发文”,我们公司(北京健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周六)收到一份商标电子发文,为商标驳回通知,请问这个驳回通知的驳回复审时限是应该从实际发文日2021年1月9日(非工作日)开始计算,还是顺延到2021年1月11日开始计算呢?
回答:
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电子送达-我的发文,发文日期为准,开始计算。
问答日期: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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